理赔细则
 
 
免责申明
 
1) 未申报的货物、违禁品货物、虚报货物、瞒报货物,一律不在理赔范围之内
2) 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等不可抗力造成的。
3) 清关时效、航班延误、客户延迟付款、快递延误、收件人信息错误等而导致的货物性质变化,过保质期、过保修期。
4) 对于非我司原因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不承担连带责任和赔偿责任。
5) 邮寄的包裹违反寄达国规定/经主管机关没收/依照有关法规处理的。
6) 关于少件,如没有快递公司的开拆记录清点单则无效,不承担理赔责任。
7) 未及时确认/支付运费/海关税金等导致的延误。
8) 货物入库超过2个月未提交发货的,将对该货物做弃货处理,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9) 超出受理时限的索赔申请。
10) 由于发件人或者购物网站提供的托运商品本质通过加固无法避免损坏产品包装质量非本公司可以控制,对于未使用内件加固服务的货物,如因发件人或者购物网站未能提供能够支持多次转运需要的包装而造成的破损、瑕疵、特性或固有缺陷、货物本身包装不良、自然性质、内在缺陷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坏、泄露等(陶瓷、玻璃、液晶显示屏等易碎品,无论选择加固与否,可保丢失,但不保破损。)
11) 地址书写不规范或不完整造成货物的遗失等。
12) 税金为海关收取,如需理赔,不予退还。
13) 正常签收的包裹提出索赔请求,不予受理。
14) 无法邮寄回国的禁运物品或不承运商品转发海外境内其他地址,由海外快递公司造成的遗失、破损、泄露等。
15) 禁运商品执意发运的,一切后果自负。
16) 包裹内赠品、小样丢失或损坏,不予理赔;
17) 对于违禁品及客户未申报、虚报、瞒报的货物造成的包括如丢件、破损的损失均不在理赔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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